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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亿元短期融资券承销商招标

发布日期:2025-12-19 浏览次数:13

1.采购条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单位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2.1项目概况: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拟申报注册发行5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现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家银行组成承销团;在实际发行时,从承销团中选取当期发行的主承销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注册发行的本次全部兑付完成之日止。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的金融机构。

3.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3竞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竞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而导致市场禁入的。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均视为无效竞标

3.5竞标人须提供余额包销承诺,承诺可接受余额包销发行模式,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3.6竞标人具有为采购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债券承销分销的能力(含符合要求的母公司及体系内具备对应相应资格的子公司)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承销团队人员需涵盖会计、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竞标人团队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提供相应承诺书和团队成员的相关专业证明,格式自拟,加盖竞标人公章)。

3.7近两年内(20231月1日-202412月31日)竞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为两家主体评级为AA+及以上的公司成功发行过总额超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12181225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