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及附属生活区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及附属生活区垃圾清运项目
1.2项目编号: 商务学校-2025-05
二、项目说明
2.1采购范围:为学校校园及附属生活区提供垃圾清运服务。
2.2预算金额:138000.00元。
2.3服务期:一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证明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注:以开标后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7)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行业证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5.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套。
六、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