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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运营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13

2026年度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运营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2026年运营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主要涉及水产、肉类、果蔬、干杂类、牛奶、米油、坚果干货、饮料、零食等类物资采购。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525万元(不含税)。含税:554.1500万元。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若合同到期后份额未使用完,经双方协商确定可延长合同期限至框架采购金额使用完毕至,但最长期限不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名称 标包内容 中选数量 不含税金额

(单位:万元)

标包一 水产、肉类、果蔬、粮油干杂调味品及面粉面条等类物资 1 300

标包二 牛奶、米油、坚果干货、饮料、零食等类 1 225

合计 2 525

1.3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需求物资如下表:

标包名称 最高折扣(限价)/限价 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税率 发票类型 备注

标包一:水产、肉类、果蔬、粮油干杂调味品及面粉面条等类物资

其中:水产类 84% 10 9%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肉类 83% 195 0% 普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果蔬类 80% 75 0% 普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粮油干杂调味品及面粉面条类物资 83% 20 13%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小计 300  

标包二:牛奶、米油、坚果干货、饮料、零食类

其中:牛奶类 具体见商务要求1.1.5 (牛奶类限价清单) 45 9%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米油类 具体见附件2(米油类限价清单) 45 9%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坚果干货类 具体见附件3(坚果干货类限价清单) 45 13%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饮料类 具体见附件4(饮料类限价清单) 45 13%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零食类 具体见附件5(零食类限价清单) 45 13% 专票 交货地点:内江电信大楼指定地点

  小计 225  

合计 525  

交货期:详见第5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3点

1.4本项目根据第六章 商务要求1.1.5 报价要求和结算标准为参考,标包一:食堂食品物资进行折扣率报价;标包二:油米等物资进行清单报价。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率,按照折扣率报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率大于最高限价折扣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二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1.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1)投标人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承诺函)。(2)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廉洁承诺书)(3)投标人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业绩要求:

标包一:水产、肉类、果蔬、粮油干杂调味品及面粉面条等类物资

投标人应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类似项目(类似项目:食材配送及销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标包二:牛奶、米油、坚果干货、饮料、零食类

投标人应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超市商品配送及销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3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15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 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 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3.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可采用线上获取,将(1)(2)项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并注明公司名称及投标项目及标包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0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