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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自然资规告字〔2025〕第6号/烟J[2025]2015号

发布日期:2025-12-28 浏览次数:41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自然资规告字〔2025〕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烟台市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s://www.ytlands.cn)公开挂牌出让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宗地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约)

用地性质

容积率

规划建筑面积(约)

出让

年限

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烟J[2025] 2007号烟大示范段1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1170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文化用地

<0.53且>0.5

 

规划建筑面积612平方米,含商业194.39平方米、文化设施417.61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文化用地50年

266

266

烟J[2025] 2008号烟大示范段2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148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

<0.49且>0.4

   规划建筑面积72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85

85

烟J[2025] 2009号烟大示范段3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148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

<0.49且>0.4

   规划建筑面积72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85

85

烟J[2025] 2010号烟大示范段4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148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

<0.49且>0.4

   规划建筑面积72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85

85

烟J[2025] 2011号烟大示范段5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856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57且>0.5

  

规划建筑面积486平方米,含商业418.4平方米,公用设施67.6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431

431

烟J[2025] 2012号烟大示范段6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610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

<0.54且>0.5

  规划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351

351

烟J[2025] 2013号烟大示范段7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338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46且>0.4

  

规划建筑面积155平方米,含商业74.5平方米,公用设施80.5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105

105

烟J[2025] 2014号烟大示范段8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1392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69且>0.6

  

规划建筑面积959平方米,含商业398.21平方米,公用设施560.79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385

385

烟J[2025] 2015号烟大示范段9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877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3且>1.2

  

规划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含商业908平方米,公用设施227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555

555

烟J[2025] 2016号烟大示范段10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258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75且>0.7

  

规划建筑面积193平方米,含商业39平方米,公用设施154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45

45

烟J[2025] 2017号烟大示范段11号宗地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846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64且>0.6

  

 

规划建筑面积541平方米,含商业350.4平方米,公用设施190.6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335

335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三、公告期、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期限、挂牌出让期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期为: 2025年12月 28日9时至2026年1月17日9时。

(二)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7日9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前登录烟台市土地市场网,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系统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通过网银或电汇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