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CG-2025-044
2、项目名称: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营业额的35%(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具体采购需求”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3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9个月,结合餐厅的常规检查、考评等综合评价情况,合同一年一续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
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够开具餐饮服务类发票,提供近一年内已开具的餐饮服务类发票(任意一次)及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持续开具发票的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单位,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单位任职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请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至指定邮箱。
报名资料:(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注:1.报名资料中应注明各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