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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余资金项目的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5-12-30 浏览次数:37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4,610,00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

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以下补遗: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响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6分。其中带的每有一项 不满足或漏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修改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 和配置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6分。其中带的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漏项的扣 1分,扣完为止。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加0.5分,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 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加0.5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加 1 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 1.项目经理(1名):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3 分。 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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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海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1230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