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卫市创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园林绿地养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卫市创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城市园林绿地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DDCG2026-01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元):2864400元
一标段预算金额:316800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422400元
三标段预算金额:237600元
四标段预算金额:264000元
五标段预算金额:448800元
六标段预算金额:211200元
七标段预算金额:158400元
八标段预算金额:264000元
九标段预算金额:105600元
十标段预算金额:237600元
十一标段预算金额:198000元
最高限价(元):
一标段最高限价:316800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422400元
三标段最高限价:237600元
四标段最高限价:264000元
五标段最高限价:448800元
六标段最高限价:211200元
七标段最高限价:158400元
八标段最高限价:264000元
九标段最高限价:105600元
十标段最高限价:237600元
十一标段最高限价:19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养护标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一标段 沙坡头大道东段绿地养护 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810.19亩,养护长度7.8公里 316800
二标段 旅游新镇绿地养护 一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950.52亩,养护长度13.8公里 422400
沙坡头大道西段绿地养护 二级养护标准
三标段 迎宾大道绿地养护 一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386.81亩,养护长度4.2公里 237600
四标段 机场大道绿地养护 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1013.64亩,养护长度9.7公里 264000
五标段 三排水沟绿地养护 三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1277.36亩,养护长度18.1公里 448800
宁钢大道绿地养护 二级养护标准
东环路绿地养护
六标段 西风口、平原绿网绿地养护 三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1686.51亩 211200
七标段 黄河过境段第六段绿地养护 三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656.67亩 158400
八标段 黄河过境段第五段、第七段绿地养护 三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1143.93亩 264000
九标段 西云大道绿地养护 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914.54亩,养护长度9.6公里 105600
十标段 黄河过境段第四段绿地养护 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
2962.23亩,养护长度25公里、其中北岸养护长度21.8公里 237600
黄河金岸北岸绿地养护 三级养护标准
十一标段 黄河金岸南岸绿地养护 三级养护标准 养护面积3355.62亩,养护长度28公里 198000
合计: 养护总面积15410亩 2864400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 1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报名截图。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