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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应急安全科教园区一应急安全产业园一期北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浏览次数:69

关于2026年郑州航空港应急安全科教园区一应急安全产业园一期北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应急安全科教园区一应急安全产业园一期(北区)建设项目由奥派克国际教育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郑州航空港应急安全科教园区一应急安全产业园一期(北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应急安全科教园区一应急安全产业园一期(北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ZSZB-20260104


2.3 建设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徐州路西,物联北路南,星虹五街东;


2.4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郑州航空港应急安全科教园区一应急安全产业园一期(北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36.77亩,总建筑面积约23.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应急安全商务中心、应急智慧调度中心、科技研发中心、产业孵化中心、企业总部及办公大楼、园区配套服务设施等。


2.5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次招标投资估算约14亿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专项设计等,施工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所有主体及园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的施工、精装修、竣工验收等;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780日历天;


2.9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3、拟派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a.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高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3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人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主体应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方牵头);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4.2.地点:邮箱获取,请将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成PDF(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邮箱,发送成功后在报名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3.方式:邮件形式;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5.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