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呼和浩特中心基地建设项目观测场、玻璃温室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 观测场、玻璃温室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观测场、玻璃温室土建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 。
建设规模: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主要包含子项有: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46664.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286.17平方米。建设科技创新中心10021.78平方米,实验楼8036.15平方米,样品加工间及配套用房1752.57平方米,门房100平方米,玻璃温室6000平方米,消防泵房及水池365.04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和污水处理池447.13平方米,根系观测场设备用房543.25平方米,蒸腾蒸发试验设备间20.25平方米,配套建设观测场站、大门、围墙等。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观测场部分多要素观测场、气象站、玻璃温室砖墙、散水台阶、内部环形路等工程。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1个包件进行施工招标,每个包件评出3家中标候选人 。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3 月 26 日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25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完工日期为准。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2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交建分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  月  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先对拟投包件报名(在平台上点击“立即报名”),再通过招标人指定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在系统上传汇款凭证后。未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确认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本包件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图纸每套 0 元,标书款限于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