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射洪市保河社区危旧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射洪市保河社区危旧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做如下补遗: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4)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 2、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更正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4)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 3、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 4、其余内容均不变!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2026年01月0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