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平远县石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次数:16

Report
      

平远县石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1426-04-01-481434

投资项目名称

平远县石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平远县石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安南、安仁、坪湖、上丰、下丰、正和等11个村委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方式筹措

资金来源构成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方式筹措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212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645万元,主要包括:1、农用地整理3816亩,其中小田变大田项目3216亩,耕地恢复600亩;2、建设用地整理,其中石正镇增减挂钩(拆旧复垦)62.88亩、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灾后搬迁重建工程(石正镇安置小区)一期75亩;3、石正镇集污管网提升、石正镇神子下石场生态修复、一河两岸升级打造项目及石正镇东台耕地集中整治区田园综合体等建设。

招标范围

岩土工程勘察(包含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方案设计、设计方案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等内容。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75个日历天。其中:1、勘察服务期: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2、初步设计服务期:45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初步设计审查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1.3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0.6万元;初步设计费(含概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200.7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至(4)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至(4)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登记的企业是指:勘察、市政及建筑设计资质的企业;人员是指: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或建筑专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登记的企业是指:勘察、市政及建筑设计资质的企业;人员是指: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或建筑专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2025年6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或建筑专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 2818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 3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1  3090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 1 30900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61 30 9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平远县全域城镇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建设路142号206

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89690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6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侯小姐

联系电话

13824585231

招标监督机构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53-889919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