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交易项目编号 |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潮南区司马浦镇。 |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自筹等方式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自筹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实施内容包含中兴路(仙港大道至集贤路,宽度7米),集贤路(中兴路至仙港东路,宽度16米),实施长度共0.77公里。 项目预算编制建设工程费10473293.84元。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及其他相关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
|
工期 |
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 |
10473293.84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1、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12日 12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 |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16日 17时00分 |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9日 17时0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司英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77327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4-82770097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909156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立项批文文号:汕潮南发改〔2022〕40号、汕潮南发改〔2022〕79号。 2、采用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3、定标规则采用:票决定标法。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年0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