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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第三标段: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6-01-12 浏览次数:8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HSGK-2025-06

 

 

 

 

 

 

 

招标人: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1-410221-04-01-401036,招标人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CHSGK-2025-06

2.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4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停车位的规划与设计、充电桩的采购与安装、辅助配套设施的施工和搭建等。

2.5投资总额:16600万元

2.6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至项目完工结算审核完成

2.7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招标范围:前期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单位预算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造价优化;施工阶段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工程计量审核,进度款审核;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及咨询;材差调整、竣工结算审核,并提供工程造价各技术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咨询。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三标段: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2025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62309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62309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其他说明

八、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杞县铭信尚城B8号楼101/201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13137582888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2866697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杞县铭信尚城B8号楼101/201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13137582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青年路北段602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331222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286669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杞县铭信尚城B8号楼101/201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13137582888 

1.1.3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青年路北段602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331222

1.1.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标段名称:第三标段: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全过程造价咨询

1.1.5

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R不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人委托书委托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不一致的;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