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十里铺村沙河子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经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以 赣农复[2025]9号文 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赣榆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为 连云港璇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境内,涉及城西镇十里铺村、沙河子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补建项目0.0487万亩。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沟渠0.50km、新建矩形衬砌渠道0.68km、新建渠道节制闸2座、拆建生产桥1座、新建涵洞18座、新建放水口17座、新建田间道路1.175km、新建十里铺中沟护砌0.070km。
2.4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31.22587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 本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 付款方式: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具体详见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投标人确定的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远程交互时,项目经理须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同时投标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6)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6个自然月(2025年7月-2025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5万元类似业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任意一项,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8)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标期间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1)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注: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20号令)中第十五条规定(三)投标人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在连云港市其他县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被拒绝投标的,本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农业工程(农田建设)】—【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连云港市农业工程(农田建设)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90513077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 张海南 | ||
| 朱家旺 | ||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 中心 CA名称:CFCA | 孙莉莉 耿立珍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