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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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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的石灰石矿产品一批公开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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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XCQJY26-59 |
挂牌价格(元) |
82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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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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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23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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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的石灰石矿产品一批,约20600吨,目前露天存放于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佳棉村北西约4Km的马兴山黄俊杰石场。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以现状交割,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后不因实际重量的变动而调增或调减成交价格,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运,费用及安全自理,搬迁时间为30天。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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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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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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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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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梁咸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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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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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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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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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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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105MB09181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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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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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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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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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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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类型 |
文件处理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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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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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2025-LAZ-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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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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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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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82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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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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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交易服务费(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收取)。 4.受让方与广西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评估费1万元和搬迁押金10万元。 5.受让方付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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