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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兰州文理学院食堂大宗物资供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浏览次数:17

关于2026年兰州文理学院食堂大宗物资供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UAS-2026XN-004

二.预算金额:/(万元)

三.招标内容:兰州文理学院食堂大宗物资供货服务项目(本项目共4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品目名称 拟遴选供应商 备注

第一包 米、面、油类 1名

第二包 肉,冷链食品类 2名

第三包 蔬菜,豆制品,鸡蛋 1名

第四包 调料、一次性用品 1名

本项目拟遴选的供应商按照评审排名先后选取,每个供应商可投多个标包但最终只能中标招标内容中的1个包。

备注: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每学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中);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⑥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于投标文件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

4.控股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通用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第二包民族餐厅食材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为其供应清真食材企业的供货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封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话、电子邮箱)并致电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确认招标文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请注意查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14: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