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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制造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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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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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11-510796-04-01-271289】FGQB-025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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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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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屋面防水面积约4万平米,外墙防水面积约8万平米,窗户更换面积约2.5万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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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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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电子制造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一阶段):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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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需公开招标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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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电子制造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一阶段)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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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22 00:00至2026-01-2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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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22 00:00至2026-01-2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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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拟比选两家代理机构,要求如下(1)其中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附证书扫描件或国家主管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官网截图),并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2)招标代理费为固定金额7万元,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3)提供代理服务方案(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分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单位(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答疑等事宜),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费总额的30%;第二阶段:开评标单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开评标、答复异议、投诉及后续备案资料等工作)该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费总额的70%)。(4)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络查询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材料传于此邮箱号:3652582494@qq.com(6)请各投标单位在制作(上传)比选投标文件时注明工作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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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6-2975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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