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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SZZX-202601SL-502001001)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6-01-22 浏览次数:1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069,69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编号:SZZX-202601SL-502001)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前表第10.10款(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4、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后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网站对投标人的信誉信息进行核查,如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处理。
”。

2、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人: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人:刘会斌

       话:159979387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人:陈善彦

       话:15629933378

   日       期:20260122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