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描述 |
1、采购内容:面向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采购品种“津川1号”大米(10公斤每袋),交易低价每公斤10元(含税),反向竞价,约1400袋,受让方负责送货到村,为保证质量,防止无限制下投,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0000元,中标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到货后,如果质量验收不合格质量保证金不退。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质量保证金退回并付货款。
2、送货期间如发生事故与村集体无关。
3、受让方中标后三日内主动与村集体联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三日内完成。
4、送货到村以后村两委负责验收。
5、货款结算以交易价格和实际发放购买数量为准。
6、交易成功后,如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如上述规格不符,村集体不付任何款项,并且村集体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7、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信息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需缴纳相应比例的交易服务费。
8、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受让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村集体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供货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供货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交易保证金无偿归集体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发放福利范围为户口在本村的所有村民(以户口本为主要依据)户口截止日期为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当天日期(日期为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