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安阳市国控大厦3-4-5-6-8-10-11-13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FCS-2026-01
2、项目名称:国控大厦3-4-5-6-8-10-11-13楼装饰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62903.52元
最高限价:3662903.5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SFCS-2026-01 国控大厦3-4-5-6-8-10-11-13楼装饰工程 3662903.52 3662903.5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国控大厦3-4-5-6-8-10-11-13楼装饰工程,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安阳市国控大厦;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质保期:一年;
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公开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