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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6-02-04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32026ZJ1000014 |
|---|---|
| 项目名称 | 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港市锦城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2392.221686万元)及其享有的债权(26109.890474万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温州市 |
| 挂牌价格 | 285,021,121.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7 |
| 挂牌日期 | 2026-02-04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次项目转让底价为28502.112160万元,,本次转让底价由20%股权转让价格及对应的20%债权转让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2392.221686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6109.890474万元;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作为标的企业20%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即标的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底价+竞价溢价额。 2、本次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本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案披露的受让方应支付标的债权除外),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按照挂牌价与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采用一次性付款,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分期付款,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5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内汇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存管银行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剩余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支付,由受让方将剩余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需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保函或不低于剩余价款1.5倍的抵押物”等合法有效担保。 7、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章的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章的交易合同且在完成本合同所涉及首期转让价款并对剩余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保函或不低于剩余价款1.5倍的抵押物”等合法有效担保后且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首期转让价款对应的产权交易凭证。 8、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付清转让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年化利率3.85%计,年利率的计算天数按照360天计。所有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利息的均按照交易合同规定的违约处理。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转让价款时产生的利息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如下:受让方需支付评估基准日至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日期间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30549.452369万元*20%*3.85%/360*天数(具体天数按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转让价款付清日间隔天数计算)。利息要求自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银行账户(户名: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市支行;账号:19255601040062397)。受让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