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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2025年视频卡点及人脸运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04 浏览次数:5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2025年视频卡点及人脸运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6-02-04 18:03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6-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2025年视频卡点及人脸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商务部分评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2-05,更正为:2026-02-1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9 10:00:00,更正为:2026-02-12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2-09 10:00:00,更正为:2026-02-12 10:00:00。

原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评审”--“商务部分”中的以下内容:

人员配置情况(6.0)

投标人(含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一人)进行评审: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含原人事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原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人员配置情况(6.0)

投标人(含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人员进行评审: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含原人事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原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以上证书每任意提供一个得2分, 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同时提供:①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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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6665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