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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5 18:03 信息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 中国人民大学一站式学习生活组团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中国人民大学一站式学习生活组团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人民大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人民大学一站式学习生活组团项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58号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
| 2.工程规模:中国人民大学一站式学习生活组团项目设计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大于50米。本次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估算约52000万元。 |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3205711847000487001001 | 中国人民大学一站式学习生活组团项目设计项目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60 | 1364.61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企业业绩要求:2023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 |
|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
|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7.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
| 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①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
|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④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9.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8条; |
|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02月10日 23时59分。 |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
|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
| 3.保证金信息: |
|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
| 六、其他说明 |
| 1、本标段拒绝两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存在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中标结果确定后,根据评标结果排序次序,对排序前3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给予每一家各5万元的补偿费,第四名、第五名及第六名未中标的有效投标人给予每一家各3万元的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
| 七、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中国人民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 代理地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215000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老师 | 代理联系人: | 包钦宇、吴伟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邮箱: | 379650857@qq.com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10-62516681 | 代理联系电话: | 0512-68072909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0512-68079725 |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 0512-66605612 、 0512-66605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