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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嵩明县第一中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6 浏览次数:18

关于2026年嵩明县第一中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公告内容

受嵩明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嵩明县第一中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1项目编号:YCMC26CC010;

1.2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一中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 550000.00 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 550000.00 元:

1.6采购需求:嵩明县第一中学食堂蔬菜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完成为止)。

1.8供货地点:嵩明县第一中学。

1.9服务质量:所供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要。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Y“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 2026年02月 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

3.2方式:供应商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事项(以上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3.3售价:竟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 月03日09:30。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