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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镇2025年度老旧住宅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6-02-10 浏览次数:4

九江镇2025年度老旧住宅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6-02-10 14:10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九江镇2025年度老旧住宅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6-0001-01-01

项目名称:九江镇2025年度老旧住宅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2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第7款规定:“投标人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上限价”对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上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上限价”是指由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上限价》PDF版文件确定的综合单价上限价,该文件电子版与图纸等资料供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下载。若投标人通过造价软件查看工程量清单COS4子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与PDF版综合单价上限价不一致的,以PDF版综合单价上限价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款中“房建费用:人工费¥0元……”,这个内容是电子标书的固化内容,必须填写数字,《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未显示人工费金额,招标文件中人工费金额对投标人报价不作限制,投标人报价时人工费应不低于其成本价。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509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10

联系人: 伦慧珍、何华丽

联系人:陈彩凤

联系方式:0757-86228526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2026年2月10日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