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有效报价范围最迟在开标前七天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平台公布。 | ☑有,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项目招标控制价最迟在开标前七天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平台公布。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勘察费用包含:岩土钻孔取样、岩土检测试验(满足设计要求)、勘察报告、办理勘察相关许可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接通至现场道路、水电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相关费用) | 勘察费用包含:岩土钻孔取样、岩土检测试验(满足设计要求)、勘察报告、办理勘察相关许可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等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相关费用)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2023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服务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服务项目。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 | 备注: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 2. 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相应修改。 3. 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近3个月( 2025 年 10 月 2025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 2025 年 10月 2025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4) / | 备注: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 2. 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相应修改。 3. 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近3个月( 2025 年 10 月至 2025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 2025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4) /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勘察设备/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分值:3.00~15.00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职称、注册证或学历可作为加分项。 优(15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职称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良(12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职称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 中(9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职称及非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 一般(6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差(3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职称及非全日制本科(含)以下学历或不属于以上评分项“优、良、中、一般”情况的。 备注: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所属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否则,视为拟委任本项目人员有可能非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本评审项目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分值:3.00~15.00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职称、注册证或学历可作为加分项。 优(15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良(12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 中(9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及全日制大专学历。 一般(6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差(3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及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下学历或不属于以上评分项“优、良、中、一般”情况的。 备注: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所属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否则,本评审项目不得分。 |
7 | 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勘察设备/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 | (2)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分值:3.00~15.00分): 优(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不少于2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含6人),技术人员配齐、合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良(1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不少于1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含5人),技术人员配齐、合理、经验丰富,满足工作需要。 中(9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不少于1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含4人),技术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工作需要。 一般(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含2人),技术人员勉强合理。 差(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3人及以下,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含1人),项目组人员配备差。 备注: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所属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否则,视为拟委任本项目人员有可能非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本评审项目不得分。 【备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注册类型及等级、证书编号等信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行到“桂建云”即可,不需要核验注册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还应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及附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评分内容: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经验情况、特殊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设置要求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调整。 | (2)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分值:3.00~15.00分): 优(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不少于2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含6人),技术人员配齐、合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良(1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不少于1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含5人),技术人员配齐、合理、经验丰富,满足工作需要。 中(9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不少于1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含4人),技术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工作需要。 一般(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含2人),技术人员勉强合理。 差(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3人及以下,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含1人),项目组人员配备差。 备注: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所属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否则,本评审项目不得分。 【备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注册类型及等级、证书编号等信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行到“桂建云”即可,不需要核验注册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还应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及附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评分内容: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经验情况、特殊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设置要求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调整。 |
8 | 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的通知,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信用评价评分方式。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即 100 分计取。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2025〕6号,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