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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T027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浏览次数:17

2026WT027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00:00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固定投资强度

(元/ m2

产业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6WT027

东莞市石龙镇温泉路

21709.94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50

2.0≤R≤3.5

M50%

11976

检测服务(7452

2345

100

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69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5-02-100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0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10  29 日前开工,在 2029   4  29 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东莞市石龙镇,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15日内在东莞市石龙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监管),并在东莞市石龙镇纳税。

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条款(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监管)

竞得方须与石龙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监管)。

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石龙镇请求设定规字第2025-02-1002号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本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利用和再生产品应用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该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竞买人所运营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上竞买人资格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协助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3  27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6  3  18  9:00  2026 3 30  9: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 日,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T027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控股大厦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23306545

(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龙分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京瓷路10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8610988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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