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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6020501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6-02-26 浏览次数:8

5000012026020501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6-02-26 12:01信息来源:重庆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6,622,019.9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八中宏帆中学校高中部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八中宏帆中学校高中部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报价部分”增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响应承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响应承诺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我司未修改。

(3)我公司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未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增加: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响应承诺。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函部分评审增加:A-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