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定标原因以及依据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报价的得分和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得分)、投标人信用评价、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经评标委员会判定评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取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单位数量为14家,全部入围,B1系数=93%,抽取B2系数=15%;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评标基准价=7407572.72元; A1=7475686.11元,合理最低价为7433646.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