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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关于2026年度河南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7 浏览次数: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60105

2.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0万元(每年最高限价13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

5.采购需求:

5.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0万元(每年最高限价13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按照3.5元/人/次的标准(拦标价3.5元,无论中标价格多少,每次给每名学生发放的货品必须不低于市场价3.5元),最终金额按投标金额及刷卡次数据实结算。

5.2 采购内容: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水果类、坚果类、饼干类、肉食类、点心类、牛奶类、糖果类、果脯类、饮料类及其他相关货品。

5.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每年一续签。(甲方对 中标单位服务每年考核认可,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限一年)

5.4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每日水果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并提供货品发放服务,食品发放每次需达到市场价3.5元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项目基本情况:郑州警察学院目前两个校区同时运行,分别为农业路校区和龙湖校区,其中农业路校区发放点为1个,龙湖校区发放点为2个。农业路校区有随时搬迁至龙湖的可能,如遇农业路校区搬迁,该校区不再设立发放点,请严格核算成本。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高校学生生活规律和需求,具有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5供应商在以往服务管理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

2.地点:线上获取。

3.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 线上获取,各潜在 供应商 将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

4.售价:0元/套。

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五、 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