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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7 浏览次数:13

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17:30 信息来源: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6a994a63-712e-4e16-81ad-cc97ea8e2104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a994a63-712e-4e16-81ad-cc97ea8e2104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规模约283.21亩,建设内容包括人字桥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镇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荔枝数字化平台3个部分。6a994a63-712e-4e16-81ad-cc97ea8e210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2-27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0873-32214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人民政府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873-336100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侯工
办公电话:0873-3033447移动电话:1878730333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600075001001
标段名称: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3-0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20 08:30
开标地点:屏边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912.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建设内容所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建设地点:湾塘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上明确、签订,出具各方已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水利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1月份(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1月份(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水利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1月份(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资质等级范围内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资质等级范围内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证明;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注,财务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络截图证明,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其他人员要求:(1)拟投入主要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建筑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水利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须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企业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员;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4)施工企业专职质检员:须持有上岗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质检员;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5)施工企业标准员:须持有标准员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标准员;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3-20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2-27 1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