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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储充”项目合作商库入库合作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次数:6

一、项目编号:CYRC-GKCG-2026005   

二、项目名称四、招标项目简介:

按照“构建生态、开放合作、标准实施、高效推进”的原则,将根据标准化要求设计形成光伏、储能和充电工程施工图集和工程综合单价清单,并通过公开招募具备相关资质的合作方建立“光储充”合作商库,入库合作商按照招标人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拓展“光储充”项目,项目达到条件后向招标人推荐,经评估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后,单个项目工程费用属于非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直接委托原推荐项目合作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审定后确定。

面向全国招募5家(含)50家(含)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能力的项目合作商,形成合作商库,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后续具体项目在履行投资审批程序后按项目合作流程推进实施,直接委托入库合作商实施总承包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光伏、储能和充电建设项目

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依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9.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11.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方式

七、其他补充说明

合作商库合作商数量低于50家,招标人有权启动补充招标程序补充招标仅针对空缺名额进行新入单位与原入单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3-2026年 31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线下/线上两种报名方式

1)本项目线下/线上报名前均须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报名登记表,否则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网站客服:廖老师 电话:13398180317

2)线下报名,请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基本账户存款信息阳光采购网、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2012202室 现场报名或者基本账户存款信息、阳光采购网报名登记表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qq.com老师联系电话:  投标624101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罗老师15908466171<span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mso-bidi-font-family:="" roman";"="" style="padding: 0px;font-family: 新宋体;font-size: 14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