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2 11:00 信息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顺庆城区54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为全面掌握我区城市桥梁的实际安全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经报请区政府领导同意,由我局组织实施我区城区54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工作;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24.63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8.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02 00:00至2026-03-0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02 00:00至2026-03-0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章;专职技术人员2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章;②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按规定不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④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类似分类项目业绩。⑤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⑥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业绩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44547663@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7-2109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