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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重发公告第2次)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次数:5

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重发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2026-03-04 17:03 信息来源:江苏 原文链接地址

 

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

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溧发改[2023]1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平陵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溧阳市别桥镇(其中:地块一东至工业厂房、南至工业厂房、西至光武路、北至兴城西路;地块二东至水田、南至广惠东路、西至水田、北至兴城西路)。

2.1.2建设规模:46台电梯的采购、安装及维保等内容,标段估算价约962.046万元

2.1.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分批实施。中标人应根据建设单位发出的供货通知或安装通知实施供货、安装,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电梯安装应与土建配合,不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的进度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招标范围:平陵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为图纸及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备选电梯品牌为:通力、上海三菱、蒂升、迅达、奥的斯,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公认的同档次品牌且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拟选用备选电梯品牌以外的品牌,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视作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因可选品牌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8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3.8.1当制造(生产)商作为投标人投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乘客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及改造);或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

3.8.2当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乘客电梯的安装、修理),同时应具备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乘客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及改造)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乘客电梯);

3.8.3 当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生产)商授予代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造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34// 202632509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325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3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立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溧阳市古县街道奥体大道3001号贝桥嘉苑36幢101室2层-2  

联系人: 先生                          联系人:  包女士       

电话: 15313236310                       电话:   0519-8792560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包丽红                

邮编:   2133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3300                      

电子邮箱:  293625377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招标办 

联系电话 0519-87209890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15313236310   异议联系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87925608 异议联系地址:溧阳市古县街道奥体大道3001号贝桥嘉苑36幢101室2层-2  异议邮箱:2936253773@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