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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航空产业园无人机总装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4

芜湖航空产业园无人机总装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13:56 信息来源:安徽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WH100FJ26SG0082

二、项目名称: 芜湖航空产业园无人机总装厂房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湾�b区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的厂房、综合楼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其中1#总装厂房:钢结构体系,建筑高度13.15米,建筑面积15499.39平方最大单跨跨度36m,共4层,地下1层,地上3层,2#仓库:钢结构体系,建筑高度7.2米,建筑面积4095.85平方最大单跨跨度30m,地上1层,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合同估算价: 72706826.83元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业绩项目为多种类型综合项目,则业绩项目施工合同中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业绩项目为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均认可。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予以认可。投标人需提供体现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4)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公示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少于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投标人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为不少于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6 03 06 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  03 26  10:1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  03 26  10: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61662  

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75248259784  

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159875 

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3790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湾�b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湾�b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联系人: 金工  

电话: 0553-882804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珩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b区湾�b镇水厂路1号-2 

联系人:  陶庭国、胡蓉  

电话:  1777546679913695533623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湾�b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湾�b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电话: 0553-8826501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0553-399656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