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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古水镇、江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沿河线竹产业加工集聚区项目(施工)澄清文件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次数:6

广宁县古水镇、江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沿河线竹产业加工集聚区项目(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6-03-06 15:11信息来源: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八点应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知新增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并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格式在本项目提问截止时间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2)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对应公告资质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各自对应公告资质以外的单位资质不参与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需提供资料按照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执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工作的成员有两个或以上的,可以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任一成员满足评审要求,也可以通过累加满足评审要求。(4)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后附。 3、本项目由原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0%改为3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七点完整的报价书(参考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与第九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重复,仅需在第九点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