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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辛安庄村村东13.11亩农用地出租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次数:11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辛安庄村村东13.11亩农用地出租

发布时间:2026-03-06 14:30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383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DX/01-0021 挂牌金额 7,866.00元 挂牌日期 2026-03-06 截止日期 2026-03-19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辛安庄村村东13.11亩农用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6-DX/01-0021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辛安庄村村东
土地用途
其他农用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13.11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地上有村集体果树73棵,最终承租方有使用权,另有原承租方自种各种树木,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继续承租该标的,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原承租方明确表示不继续承租,新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与原承租方协商地上物处置办法,地上物协商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
地块 - 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平原造林地块
南至
宋鸽
西至
个人树段
北至
南辛路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辛安庄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年
拟出让用途
果树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3-06
截止日期
2026-03-19
挂牌总金额(元)
7,866.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5,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7,866.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2.租金标准:每年每亩 300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需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标的采取原承租方优先原则,如原承租方明确表示不继续承租,新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与原承租方协商地上物处置办法,地上物协商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新承租方方可报名,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本村集体出具书面同意确认说明,意向承租方承租优先权归本村集体解释。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土地性质:经校核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该地块范围内林地3.35亩,其他农用地9.76亩,经校核榆垡镇镇域规划成果,该地块范围内林草保护区13.11亩(最终以实际核定为准);
    2.出租面积:13.11亩(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
    3.出租用途:果树种植;
    4.项目四至:东至平原造林地块,西至个人树段,南至宋鸽,北至南辛路(以最终测绘结果为准);
    5.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6.地上有村集体果树73棵,最终承租方有使用权,另有原承租方自种各种树木,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继续承租该标的,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原承租方明确表示不继续承租,新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与原承租方协商地上物处置办法,地上物协商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新承租方方可报名。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贺舜
联系电话
1363326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