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晒经坡路及南繁路延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110KV电缆沟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 。
建设规模: 新建电缆管沟长度为1545m,其中双回路排管长度为103m,双回路电缆沟长度为1136m,双回路拖拉管长度为306m。新建电缆井共35座,其中双回路电缆直线井28座,双回路电缆转角井2座,双回路电缆接头井1座,单回路电缆接头井4座 。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晒经坡路及南繁路延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全线110KV电缆沟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和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
2.3其他: 无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分包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不同分包商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09日15时至2026年03月14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9日2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