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备案信息(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25〕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有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中实信达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唐山中实信达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3814.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8174.58万元。建设规模: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光棒项目一期工程包括F1-1光棒厂房1工程、F2-1废气处理厂房1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HY-氢氦鱼雷车棚工程、GY1-大宗气站1工程、K1-丙烷站工程、G1-门卫1工程、G2-门卫2工程、T1-消防事故应急水池工程、管桥R1-R4工程、景观道路工程及外网工程等,具体规模及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大碱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兴达道以南,荣福道以北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光棒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不包含F2-1废气处理厂房1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10918.26平方米,具体规模及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204.012015万元。
2.3计划工期:4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17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