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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光伏储能充电桩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浏览次数:19

永清县光伏储能充电桩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17:13 信息来源: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永清县光伏储能充电桩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清县光伏储能充电桩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投资20251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 /  

项目建设单位为永清县财信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永清县财信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易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清县光伏储能充电桩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26079.8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0000㎡,总占地9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9640㎡。其中:(1)建设城区外光伏停车场27个,每个停车场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共54000平方米;每个停车场规划66个停车位,共1782个停车位;每个停车场设120kw双枪充电桩30个,共810120kw双枪充电桩;每个停车场设立380kw双枪充电桩3个,共81380kw双枪充电桩;每个停车场设立双通道道闸系统2套,共设立54个双通道道闸系统;每个停车场设立防雨棚1320平方米,共设立35640平方米防雨棚,防雨棚上加装光伏板,光伏板面积35640平方米;每个停车场设立1个自动贩卖机,共设立27个自动贩卖机;每个停车场设立10个灯杆,共设立270个灯杆;每个停车场设立11500kwh储能柜,共27个储能柜;每个停车场建设19平方米广告屏,共27个广告屏。(2)建设县城内光伏停车场20个,每个停车场用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共6000平方米;每个停车场规划10个停车位,共200个停车位;每个停车场设立120kw双枪充电桩5个,共100120kw充电桩;每个停车场设立双通道道闸系统1套,共设立20个双通道道闸系统;每个停车场设立防雨棚200平方米,共设立4000平方米防雨棚,防雨棚上加装光伏板,光伏板面积共4000平方米;每个停车场设立1个自动贩卖机,共20个自动贩卖机;每个停车场设立2个灯杆,共40个灯杆;每个停车场设立11500kwh储能柜,共201500kwh储能柜。(3)城区外道路规划停车位1354个,设立120kw双枪充电桩40个,智慧灯杆1200个,70平方米广告屏10个,收费系统1  ,建设地点:永清县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永清县光伏储能充电桩项目进行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

2.3计划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 / / 日起,至/ / / 日止

2.4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有关工程勘察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3.5类似工程业绩: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日前)不少于    个(1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勘查设备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

3.8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勘察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9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 2 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以来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3 11 8 30 分至2026 3 17 17 30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4 2 9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 杨刚 ,联系电话:0316-627707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13103269222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0316-2920630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www.hebca.com/ggzylf.html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29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永清县财信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韩村镇韩村村西300米办公楼一层103;联系人:吴于,联系电话:15630667766,电子邮箱: /

10.2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易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5号楼1单元803  ;项目负责人:杨刚, 联系电话: 0316-6277078  ;联系人:杨刚 ,联系电话:0316-6277078,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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