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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发布日期:2026-03-11 浏览次数:6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2026-03-11 00:05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259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187 挂牌金额 9,269,444.14元 挂牌日期 2026-03-11 截止日期 2026-03-17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Y/04-0187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2566.09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5年
拟出让用途
文创、科技及相关配套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3-11
截止日期
2026-03-17
挂牌总金额(元)
9,269,444.14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0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9,269,444.1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单价不低于2元/平方米/天,每2年递增5%,半年付,上付款。
    2.租赁期内免租期3个月,分别于租赁期内每个合同年末执行1个月。
    3.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4.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能从事禁限行业。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建筑面积为2566.09平方米,为地上一层、二层、四层。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文创、科技及相关配套服务,用途为文创、科技及相关配套服务。
    3.占地四至:东至百年学校,西至汉方,南至顺白路,北至汉方。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减量地块范围。
    5.受让方摘牌签订协议后须在北京市朝阳区纳税纳统。
    6.该标的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验收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一帆
联系电话
1851117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