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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以北、106国道以西CA0104026地块项目建筑概念、建筑方案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补充公告-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以北

发布日期:2026-03-11 浏览次数:8

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以北、106国道以西CA0104026地块项目建筑概念、建筑方案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补充公告-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以北

发布时间:2026-03-11 15:00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以北、106国道以西CA0104026地块项目建筑概念、建筑方案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项目编号:JG2026-10712)于20263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1.2    项目概况”

1.2.3  工程范围:项目总占地1455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496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962平方米,孵化器(承担办公类功能)建筑面积 10177 平方米,为商务办公等活动提供充足空间;商业建筑面积 67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 4049 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2735.5 平方米,可满足购物、休闲等多元需求。(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1.2.3  工程范围:项目总占地1455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4960 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2496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8米,计容建筑面积16962平方米,孵化器(承担办公类功能)建筑面积 10177 平方米,为商务办公等活动提供充足空间;商业建筑面积 67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 4049 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2735.5 平方米,可满足购物、休闲等多元需求。(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

招标文件“第八章  合同条款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1455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496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962平方米,孵化器(承担办公类功能)建筑面积 10177 平方米,为商务办公等活动提供充足空间;商业建筑面积 67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 4049 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2735.5 平方米,可满足购物、休闲等多元需求。(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1455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4960 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2496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8米,计容建筑面积16962平方米,孵化器(承担办公类功能)建筑面积 10177 平方米,为商务办公等活动提供充足空间;商业建筑面积 67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 4049 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2735.5 平方米,可满足购物、休闲等多元需求。(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3

招标公告“1.4    投标资格”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4

招标公告“1.4    投标资格”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

招标公告“1.2    项目概况”

1.2.7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17039.45万元。

1.2.7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295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039万元。

6

招标文件“第八章  合同条款

工程投资估算:约17039.45万元人民币。

工程投资估算:29567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039万元人民币

7

招标公告“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标代理合同。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标代理合同。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8

招标文件“附录3 设计费报价表”

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9

招标文件附录11-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2、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包括子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5年7月)为其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包括子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62月)为其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10

招标文件“附件3定标因素(定标阶段用)”

1)本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需提供以上人员投标单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包括子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5年7月)为其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无上述证明的人员不纳入评审范围。

1)本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需提供以上人员投标单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包括子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62月)为其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无上述证明的人员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及补充公告附件为准。本补充公告及补充公告附件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三、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