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3 09:57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 已由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 2501-330602-07-02-2335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4070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2288 万元;建设规模:越城区低空经济配套产业园二期工程规划用地面积 97817.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99260.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74990.06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35477.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4270.05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97903.43平方米(4#、5#楼+地下室),地下室1层、4#楼10层、5#楼10层;4#楼为框架结构,5#楼及地下室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4#、5#楼裙房装配率>60%(PC装配式) ,5#楼主楼装配率>50%(PC装配式);6#、7#、8#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均为约13473.60平方米,层数均为4层,框架结构;9#、10#、1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均为约13456.49平方米,层数均为4层,框架结构;12#楼建筑面积约9102.38平方米,层数为4层,框架结构;1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1464.03平方米,层数为1层(局部3层),门式钢架结构、部分框架结构。建设地点:越城区永和大道与陶堰特大桥向东410米以南。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构)筑物的拆除、处置,施工图范围内的地下室、基坑围护、桩基、各单体工程、场外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桩基、基坑支护、地上及地下建筑结构、装修)、幕墙、安装(电气、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暖通、防排烟、智能化、泛光照明、电梯等)、场外市政绿化景观、标识标牌及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物业用房、配电房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项目前期配合报批报建、施工、保修等阶段的相关一切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 389.1485 万元(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5000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970 个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工程非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项目招标目标实现的情形)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
注:①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原件扫描件。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
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面积或时间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②房屋建筑的定义: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辅助厂房等;农业建筑则服务于农业生产。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年/月/日以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10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 年4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671312/index.html),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671312/index.html)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671312/index.html),潜在投标人自行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4 月 8 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其他: / 。
6.监管机构: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号
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75-85116356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
联系人:徐丽、王学华
电 话:13867506494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