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6-03-13 11:22信息来源:重庆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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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338,47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2019[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柱县国道G351三河过境公路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文件发布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晓本答疑补遗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本答疑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补遗部分 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28 条目号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3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1.5 ‰”修改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28 条目号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3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5 ‰”。 本次澄清仅针对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进行调整,不属于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实质性条款调整。该调整不影响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决策,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因此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按原定时间执行,不予顺延。
招 标 人: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一十三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