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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所持有的报废电子沙盘处置

发布日期:2026-03-17 浏览次数:4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所持有的报废电子沙盘处置

挂牌日期:2026-03-17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GR2026SC1000640
项目名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所持有的报废电子沙盘处置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利州区
挂牌价格16,099.59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5
挂牌日期2026-03-17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一、本次交易标的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交易标的按现状对外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规格、数量和功能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 二、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看样联系方式:蒋先生,17726377334;看样时间:工作日电话预约),并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确认标的现状、数量、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三、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移交,自移交之日起,标的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及安全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受让方须自接到转让方移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拆除、搬迁、清场、拆解等工作,期间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运搬迁费、建渣清运费、倒场费、环境保护费、场地租赁费、人工费、拆解费、清场费、运输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受让方不得对设备及建筑物进行爆破拆除,应保证原有建、构筑物的主体完整。交易标的拆除、搬迁、清场、拆解等工作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亦或擅自拆除《资产处置明细表》以外的设施、设备,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部分可能存有相关危险化学品,拆除、搬迁、清场、拆解处理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或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须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除、搬迁、清场、拆解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成交后若受让方需将标的移出省外的,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七、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八、本次标的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处置标的系机关单位所有,交易成功后转让方仅提供成交价款的一般收据。 九、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处置明细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