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安阳市金土苑小区2026-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采购(2026)18号
1.2 项目名称:金土苑小区2026-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自主委托,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序号 对象 物业取费(元/每月·每平方米) 备注
1 住宅(1、5号楼) 1.15元 一层住户每户每年减免电梯费600元
2 住宅(2、3、4、6、7、8号楼) 1.05元
3 长期空置房屋 标准取费的总额减免20% 指:12个月内用水量不足1吨且用电量不足3度
为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本项目采取固定价方式,物业取费不再竞争。
1.5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进驻时间为准)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提供证书、劳动合同、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查询明细。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市场禁入。■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5)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2 方式: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提示: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联系通知电话。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