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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7 16:25 信息来源: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 一、招标条件 | ||||||||||
| 太仓娄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新建航空机载设备零部件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娄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娄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新建航空机载设备零部件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德盛街西、经八路北 2.工程规模:总投资21000万元,新建厂房13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建成后年产航空机载设备零部件10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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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资格审查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4.其它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