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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6个乡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7

蠡县6个乡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蠡县6个乡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已由 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蠡县发改审字[2026]1号、蠡县发改审字[202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蠡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蠡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2125.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309.77万元。建设规模:对蠡县林堡乡、桑园镇等6个乡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建设农村污水管网27487.5米,农村电力管沟8055米及配套设施,林曲路等农村道路修复。其中二标段建设规模为林曲西路改造路面面积约为177716平方米,北郭丹镇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300mm,长度14882.5m,万安镇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300mm,长度5400.5m。建设地点:保定市蠡县。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并做好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4551032.99 元,其中勘察费限价 550726 元,设计费限价(施工图设计) 902588 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53097718.99 元。计划工期: 279 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49日历天)。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4.(1)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人员均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8月(含)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8 09:00 至 2026-03-24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16 08:4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