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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国家储备林及油樟产业化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补遗书2号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5

宜宾市叙州区国家储备林及油樟产业化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补遗书2号

递交时间:2026-03-17 17:30信息来源:四川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宜宾市叙州区国家储备林及油樟产业化

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补遗书2号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现将本项目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及以上注册(公路工程)建造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内容

原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4变更为下述内容: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公路工程)建造师资格,且该建造师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注册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专职人员,且持有在投标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支付凭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下同)。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5

项目总

工程师

1

1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专职人员,且持有在投标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支付凭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下同)。

三、调整投标相关截止时间

1.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3250000

2.本项目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3271700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470900分;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470900分。

四、其他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余条款、要求及本项目补遗书1号载明内容均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书全部内容,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及要求准备投标事宜,因未及时查阅补遗书信息、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宜宾市叙州区国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6317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