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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浏览次数: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示磋商采购-2026-3
2、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1,060.00元
最高限价:51106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南示磋商采购-2026-3-1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511060511060是51106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阳市城乡一体化化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供应商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